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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持的“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召开,鹏宇物业、置地物业代表行业企业参加,协会禹建新、秘书长狄旭梁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行业企业代表针对电梯使用及管理在立法方面提出宝贵性意见:
一、电梯更新改造及零部件更换在维修基金方面,建议开通绿色通道,维修改造由原维保单位实施。
二、从政府层面大力宣传电梯的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市民安全使用电的意识。
三、在建筑设计阶段,将电梯的运行环境作为建筑设计一部分,并纳入竣工验收项目,主要指电梯机房的地面处理、机房温度调控、地坑防水等。
四、电梯维保市场的整顿,针对市场上恶意压低价格,由市场监管部门给予一定处罚,防止价格不当竞争维保质量下降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期待“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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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下午,由市发改委主持的“驻马店市物业服务收费座谈会”在市发改委会议室举行,省发改委、省物业协会、市住建局物业办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协会秘书长狄旭梁代表协会、益佳城市服务公司总经理汪江浩代表企业参加。
协会秘书长代表行业表示,针对拖欠物业费法院立案难、物业费涨费难,现行物业费备案价格低、社区设施设备归属权不明朗,责任不明确,导致物业运行成本加大、我市城市垃圾卫生处理费的收缴问题向大会作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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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由协会副会长李爱勤、秘书长狄旭梁、众兴物业申超、益佳城市服务公司汪浩、现代物业汪琪、置地物业焦经理、利达物业黄经理一行7人代表行业针对物业费小额诉讼问题向驿城区法院立案庭进行协调并提交行业“物业费诉讼立案联名书”。
副会长李爱勤针对行业现状、物业费诉讼的必要性与立案庭黄庭长进行了详细的意见交换,并达成以下共鸣:
一、加大物业诉讼案例的宣传力度,利用判决书张榜公布、法律法规视频宣传、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宣传等措施,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知.
二、精减物业费诉讼案件,通过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法律常识来避免物业费诉讼案件的发生,诉讼立案不是目的,根基在于服务。
三、协会牵头走出去学习其它地市对物业费小额诉讼的先进处理办法,根据我市特点,形成我市可以直接采纳的物业纠纷诉讼解决办法。
最后,黄庭长表示针对物业纠纷立案事宜愿与协会共同再次开会研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