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近日发布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组织实施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等提供基本指引。梳理如下↓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是什么?
对服务组织有何要求?
对服务人员有何要求?
对服务有何要求?
应配备服务所需的相关设施设备及用品;
排泄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中的专业器具应由经过培训或有资质的专业人员使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保证器具性能完好和使用安全;
在开展助浴、基础照护、心理慰藉、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前,应开展相关专业评估。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有何内容?
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助急服务;
基础照护服务:生活照护、排泄护理、护理协助、用药照护、康复护理;
健康管理服务:信息采集、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健康干预;
探访关爱服务:上门探访、应急处置;
精神慰藉服务:陪伴支持,定期协助有意愿的老年人外出活动或前往服务机构参加集体活动等;情绪疏导,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心理慰藉,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
委托代办服务:代购,包括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订车票、预约车辆等;代办,包括取送信函、文件和物品,申请法律援助、救助服务等;代缴,包括缴纳水、电、气、通讯费等日常费用;
家庭生活环境适老化改造服务:环境评估、基础改造、专项改造。
对服务评价与改进有何要求?
服务评价包括服务组织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服务协议和服务方案的签订情况、服务满意度、服务履行情况、服务记录等;
服务组织应对评价结果和服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改进并反馈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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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GB/T 43153-2023)正式发布:https://www.mca.gov.cn/n152/n164/c1662004999979995219/content.html
来源 | 新闻联播官微